1992年在美国阿斯彭召开的“媒介素养领袖会议”将“媒介素养”定义为“近用、分析、评价、创造各种形式的媒介信息的能力”(Jolls &Wilson,2014)。媒介素养中心(center for media literacy)给出的定义为“获取、分析、评估和创造媒介信息的框架”(Potter,2010)。英国学者利文斯通(Livingstone,2004)指出,媒介素养是指在各种媒介语境下近用、分析、批判、创作信息的能力。霍布斯等人(Hobbs &Jensen,2009)将媒介素养定义为获取、分析、评估和传播各种形式信息的能力。Christ和Potter(1998)将媒介素养定义为“解码、评估、分析和生产平面和电子媒介的能力”。国内方面,张开(2006,p.99)认为,媒介素养是指“人们面对媒介各种讯息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思辨应变能力以及创造和制作媒介讯息的能力。也可以简化为获取、分析、传播和运用各种形式媒介讯息的能力”。张冠文、于健(2003)将媒介素养定义为“正确地判断和评估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作用,有效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素养”。张志安、沈国麟(2004)认为,媒介素养是指“人们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用的能力”。尽管这些定义略有差异,但国内外学者至少在两个方面已经达成了共识。一是所有学者均认可媒介素养是一个多维的概念(Meyrowitz,1998;波特,2012),二是国内外的绝大多数研究者都一致认可,“获取”“分析(理解)”“评估”“创造”是定义媒介素养的核心元素。

郑素侠(2010)曾总结指出,如果说媒介使用基本意味着单向被动的信息接收过程;媒介认知反映出使用者对媒介性质和功能的大致了解;媒介评价则显示出使用者对所接收到的信息进行积极主动的处理与加工;媒介参与则更进一步,不仅接收处理信息,而且主动参与信息的生产。马超开发的媒介素养量表,也采纳的是“获取”“分析”“评估”“创造”四个维度。第一个因子命名为“创造能力”(Cronbach's α=0.801);第二个因子命名为“分析能力”(Cronbach's α=0.682);第 三 个 因 子 命 名 为 “获 取 能 力”(Cronbach's α=0.674);第四个因子命名为“评估能力”(Cronbach's α=0.664)。内部一致性 Cronbachsα系数的信度检验显示,四个因子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在都在0.66~0.80之间,说明该量表总体上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和稳定性。

媒介素养量表(Media Literacy Scale)

选项采用李克特量表,从1到5分别代表“非常不符合”到“非常符合”

1.我参加过媒体组织的各类活动。
2.我曾经向媒体提供过新闻线索。
3.我曾以投稿、点歌、投票等方式参与过媒体互动。
4.我经常在媒介上发表文章、图片、视频等作品。
5.我经常在网上发表意见或消息(微博、论坛、朋友圈、短视频等)。
6.关注新闻时,我会仔细分析新闻报道中的具体内容。
7.我会想办法通过其他途径验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
8.我会在不同媒体上寻找同一件事的报道来相互比较。
9.在关注新闻时,我会有意识地关注作者和消息来源。
10.我能很好地鉴别媒介上的不良内容。
11.在关注新闻报道时,我总会有自己的看法和认识。
12.我能分清楚媒介中哪些是新闻报道,哪些是言论观点。
13.通常我能利用媒介最快地获得自己所需的信息。
14.明星代言产品广告是因为他们喜欢该产品(反向计分)。
15.广告里描述的商品都是值得购买的好商品(反向计分)。
16.电视、网络上的音乐、电影排行榜都是观众评价的结果(反向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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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马超.媒介类型,内容偏好与使用动机:媒介素养影响因素的多维探析[J].全球传媒学刊, 2020(3):24.DOI:10.16602/j.gmj.20200030.